但对方星而言,既然灵米效果更好,而且没有副作用,哪怕贵一点,还是应该尽量纳入考虑的。
“有着灵米,也能尽快淬炼完筋骨,然后突破璞玉境界!”
筋骨境比皮肉境更加麻烦。
不说其它,就说全身数百块骨骼,都得一块块淬炼过来。
不仅如此,还有颅骨等异常要害的部位,修炼之时必须小心再小心,十分耗费时间。
“走吧!”
方星心念一动,拿了一些野花野果、以及采摘的草药,装了小半背篓,准备去青林坊市摆摊。
摆摊售卖,价格更高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则是方便打探消息。
他之前已经打听清楚了,在青林坊市摆摊并不收取什么费用。
除非是固定摊位或者店铺,才需要按月支付租金。
……
青林坊市。
人气依旧。
“他奶奶的,罗家三兄弟栽了……”
“据说附近不知何时跑来几头妖兽,有道友不幸遇难……唉,当初就不该开荒的。”
“这大荒之地虽然荒芜,但也有机缘……坊市中的郑家老祖,不就是在开荒之时侥幸误入前人洞府,获得一份筑基机缘,这才成功晋升筑基大修,从此风光无限的嘛?如今郑家把控坊市拍卖行生意,赚得盆满钵满,据说那位郑家老祖最近正准备迎娶
邀请(求追读)
用购买灵米与武林秘籍作为幌子,方星与丁红袖倒是相谈甚欢。
“原来红袖姑娘竟然还是一位修仙者,当真失敬失敬……”
听到对方修仙者的身份,方星不由故作郑重,先行了一礼。
“哪里哪里,人家资质低下,才堪堪练气二层……爷爷都不让我出坊市讨生活……”
丁红袖摆摆手:“害怕我被什么武道高手随手宰了……”
“哦?不知先天高手与炼气期修士争斗,胜负如何?”方星来了兴趣。
“我也不太清楚,但听爷爷说,如果是练气初期修士,又没及时施展防御符箓或者法器,被先天高手近身,就非常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