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是来举报她。罪名:强奸罪。受害人:李玉芬。没错,李玉芬是我妈。半年前的晚上,她在一次回家的路上,被我爸拖进了旁边的玉米地,自此,清白没了。也是在那一天,才有了我。这是我几乎从小听到大的事情。每次大家聚集在一起,王婶都会声情并茂的,把我妈悲惨的事情重诉一遍。“玉芬可怜的哎,一个女娃娃,长得又是这样标志,这辈子都毁掉了。”“如果不是怀了孕还好,只要怀上娃娃,想逃都逃不掉。”“那个时候,玉芬不想留的,是她家里觉得丢人,非要留下这个孩子,不得己这才嫁给了这家人。”……我的出生,并不是伴随着祝福。相反的是,我是伴随着质疑和不被人喜欢的出生。再次见到爸,是在法庭上。我以为爸的反应很大,最起码像以前龇牙咧嘴,全身绷紧了肌肉,不顾周围人劝阻,早早就冲过来,势必要把我打的不成人样。这样的事情,他又不是没干过。但是这次,他表现的很安静,甚至没有说一句多余的话,基本上默认下了所有的罪名。后来,因为证据确凿,爸被判刑。十年!这个刑法对妈来说,很轻。不过给她心理上安慰,最起码,她不会把所有的错事全部安在自己身上。她老是说,如果没有去走那条路,是不是结果就不一样了。如果那晚上不着急回家,会不会就能错开了人。如果……我不明白,明明做错事情的是别人,明明错的是这个世界,和她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她只是像平常那样,走过那条路。就因为她是女人,就因为她的力气没有男人的大,就要受到这种折磨?凭什么伤害她的人,逍遥法外,活的好好的。为什么受罪的人,一定是那些受害人!我不明白。我只知道,倘若天公不作美,恶人没有恶报。那么,我只能背弃伦理,亲手把他送进监狱!但是我并没有因此去选择和我妈生活。依旧和奶奶生活一起。13、不过我们的地位似乎相反了过来。以前是我干活,现在干活的是她。不是重活,无非就是村里包揽下来的集体工作——翻手套。一次性手套一双叠在一起。一箱多少只,一箱多少钱都是固定好的。挣不了多少钱,无非就是消磨时间,挣点吃喝。但对奶奶来说,确实又是不得不做的工作。没办法,她得挣钱养她还有我。自从爸进了监狱,三个婶婶直接和奶奶断了关系,无论她怎么哭怎么闹,三个婶娘就咬定了——不管。叔叔又是有家有业的人,婆娘不让管,家里整天鸡飞狗跳,渐渐的也不再理会。每天傍晚,我搬个小凳子,拿着竹条,在门口等着。太阳落下山时,小老太太就会伴随着夕阳,一瘸一拐的往家里走着。等她走到面前,我眯着眼睛笑,“今个儿弄了多少箱。”她怯怯的站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