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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陈员外已近古稀之年,白发苍苍,依旧雄心不减。数年前好歹身边扶着他的美貌小妾只有蝶儿一个,如今却一左一右,美妾成双。狂爱女色之心,分毫不因剥皮魔曾潜伏在身边而削弱半点。  这位老爷子年事已高,却记性不弱,见了沈清秋还知道大喊“沈仙师”。  “沈仙师”之高冷,一如当年。等到问起身边这位公子,才终于微微牵了牵嘴角,温文作答:“是我当年的小徒弟。”  陈老爷笑道:“难怪看来眉目依稀眼熟。如今看见仙师与爱徒,方才惊觉,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一番寒暄往来,自然还是交给回归事事代劳小秘书角色的洛冰河。沈清秋乐得站在一旁闭嘴装b。  眼见酷炫狂霸拽的魔界之主洛冰河耐心得仿佛一件贴心小棉袄,沈清秋难免飘飘欲仙,感觉良好,看他的目光忍不住越发慈爱。而洛冰河说两句就要回来看他一眼,这一眼挪过来就转不回去了。于是,一对师徒就这么在外人面前开始“眉来眼去”……  半晌,沈清秋才猛然惊醒。  这是何等的伤风败俗!  去厢房的路上,洛冰河总想去牵他的手。沈清秋一来顾忌旁人,而来有心逗他,偏不给牵。身法手法轮番上阵,若是被修真者或是魔界的谁谁谁看到这对师徒拿本门本脉的术法来打(da)打(qing)闹(ma)闹(qiao),不伦不类,非吐血三升不可。  传说中闹鬼的厢房无人敢接近,自然清净非常,洛冰河见终于没了人,立刻黏了上来,磨磨蹭蹭从背后搂住他的腰,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幽怨地控诉:“师尊,我心里很是难受。”  院子还是当年那个院子,一点没变,只是阴气颇重。沈清秋一边观察一边听,鼻子里哼哼两声,表示知道了。  自从两人开始在一起鬼混(……),洛冰河一天少不得要难受个三五十次。跟别人多说两句话他要难受,少吃两筷子他要难受,洗个澡嫌浴桶小让他滚出去也要难受……他的难受就跟吃蚕豆似的。咔嚓一下就来了,咔嚓一下又没了。  “弟子在无间深渊里披荆斩棘,师尊却在山清水秀之地,和别的男人流连花池……”  “别的男人”是什么鬼,好好说同事或者同门不行吗?  而且“流连花池”又是什么鬼。一个人在群魔乱舞的荒山野岭,把另一个人踹下了冰冷的水坑,泡得一场伤寒,这种事有什么好值得羡慕的!  吐槽狂魔快要上线时,冷不防洛冰河继续轻声道:“这里发生的事,师尊还记得吗?”  当然。  这里不就是他第一次使用简单模式的地方!  ……好吧开玩笑的啦。  他怎么可能不记得,这里是他第一次坑洛冰河坑得够呛的地方。  那时,为了保命,险些就让剥皮魔一掌打上洛冰河的天灵盖。这事做的比较不厚道,现在想起来还犯怵,沈清秋也不好意思细想。  站在这个曾经的“犯罪现场”,沈清秋心中有愧,忍不住就要软化几分。吐槽狂魔刚要上线就萎了。他反手上去,拍拍洛冰河的脸颊:“别闹小脾气了。今天师尊答应你一个要求。眼下先把这里的邪物了结了再说。”  洛冰河欣喜:“真的?”  “师尊什么时候……”刚想接下去,沈清秋及时闭嘴,避免了自打脸的悲剧。  无论说“什么时候骗过你”还是“什么时候坑过你”,都是妥妥的自打脸啊!  结论:人真是不能干亏心事。  “既然师尊说了……”洛冰河红着脸,拿出了一截一截的红绳。  捆仙索你好,捆仙索再见。  见沈清秋露出匪夷所思的神色,洛冰河也没有勉强,叹了口气,仰头望天,幽幽地道:“自那日从剥皮魔手下化险为夷后,不知为何,好几天晚上,弟子都会做奇怪的梦。”  呃,什么叫奇怪的梦。醒了之后会洗内裤的梦吗?  造孽啊。原来他还是洛冰河青春期的【哔——】启蒙老师。【哔——】启蒙对象对人的一生至关重要,就算不是波涛汹涌的大姐姐,起码也要是文秀瘦弱的邻家妹妹吧。洛冰河的人生真是悲惨得难以一言蔽之,给他启蒙的居然是个带把的……鞠一把同情泪!  可是再同情,他也不会就范的。节操这玩意儿虽然在洛冰河的软磨硬泡下已经没剩多少了,但能捡起来一点算一点。还有更重要的是你先干正事行不行,有一团黑雾在你身后凝聚啊。出来啦,它出来啦!  洛冰河恍若未觉,自顾自烦恼道:“时至今日,弟子仍时时被这梦境困扰。”  要说之前倒也还信,到了现在,操纵梦境得心应手的洛冰河还会被“困扰”,这谎话也太厚颜无耻了,厚颜无耻还理直气壮。沈清秋把手放到修雅剑上,呵呵道:“所以?”  洛冰河头也不回:“所以,我……”  那团黑雾忍无可忍,咆哮道:“我&¥&!!!你们瞎了看不到我?!”  这声音如此熟悉如此亲切,沈清秋问道:“蝶儿?”  黑雾斥道:“什么蝶儿花儿,我就是我,我就是曾经让此地闻风丧胆的剥皮魔!”  沈清秋哑然。这不就是那个初级阶段任务里,被他一掌拍死的小怪吗……原来传闻中的怨灵就是这厮。无论生死都不忘扰民,当真是兢兢业业。  黑雾噗的吐了一团黑烟,沈清秋估摸着对它而言,这就相当于吐了一口唾沫。它道:“你们这对jian夫yin夫,竟敢跑到我眼前来卿卿我我,死到临头犹自不知!”  洛冰河皱了皱眉,问沈清秋:“师尊,是直接杀了还是收起来拷问?”  沈清秋想再看看它究竟能蠢到什么地步,举手示意他先不动。黑雾“咦”的一声,飘得离沈清秋近了一点:“你看起来有点眼熟。”  当然眼熟了。杀你的凶手就站在你眼前,居然还只是疑惑地说“诶你有点眼熟”。多少年过去了,这得有十年了吧,在简单模式的威力影响之下,蝶儿居然非但智商愣是没有半点的提高,记忆力还下降了不少!  沈清秋咳了一声,提醒道:“沈某……清静峰峰主。”  “……”  黑雾炸了:“沈清秋!原来是你!!!那他又是谁?!”  “你也认识的。”沈清秋道:“当时他也在场。”  黑雾想了半天,恍然大悟道:“是你那个小崽子徒弟!”  “哈哈哈哈哈哈哈!”终于记起来之后,蝶儿狂笑不止:“沈清秋,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你居然被自己的徒弟给……嘿嘿了。真是伤风败俗!令人不齿!我就知道,一定会有人替天行道的!”  沈清秋:“……”不是。你一个为非作歹、遭到报应、被人一掌拍死替天行道的魔,不太适合说“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这种话吧?  笑着笑着,奇异的景象出现了。仿佛大风吹散一团炊烟,黑雾逐渐消散。只剩最后一缕黑烟时,它还在满足地喟叹:“报应啊,报应!沈清秋你终于遭到报应了。你活该,我、我死而无憾。”  ……这是成佛了?升天了?被超度了?  它对于“死而无憾”的要求,是否也太低了点……而且洛冰河纵使麻烦,也没到“报应”的程度吧!  院子里的阴气霍然溃去。洛冰河道:“师尊,我们继续?”  沈清秋嘴角抽搐,看了看还拿着一摞捆仙索的洛冰河,竟无言以对:“……你想继续什么?”  洛冰河道:“师尊不是说今日答应我一个要求吗?所以,我的请求是,师尊能否屈尊配合一下,让弟子轻轻地、用这捆仙索扎一扎,绑着……咳,一回,让梦境成真,教我了却多年的心愿,弟子就也……死而无憾了!”  ……  虽然蝶儿已经在莫名其妙的自我满足中安详升天了,可沈清秋觉得,修雅剑还不能这么快插回鞘里去。  他面无表情往外走。洛冰河拦在他面前:“师尊,你答应过的。”  沈清秋冷漠地把他那张委屈的脸推开。  洛冰河控诉道:“师尊,你又这样对我。”  哭什么哭,哭也没有用。不要在外面丢人了!  果然对这小畜生而言,什么心软啊同情啊,纯粹都是多余的。  收回前言。洛冰河,真真是他的报应啊!第91章番外:岳清源与沈清秋  哐当一声。  沈九踹飞了那只黑漆漆的小木盆。  他抱着手,没说话。不知道是十五还是十四的少年缩了缩。  旁边的小兄弟们都不住拿眼睛怂恿他,他硬着头皮,梗着脖子道:“沈九,你不要太霸道。这条街又不是你买的,凭什么不让我们也在这里!”  这条大街,宽阔平坦,人来人往。若要行乞,的确是一个风水佳地。路人也有观望这群孩子打架的,更多的则是行色匆匆。  这新出来的小子敢跟他叫板,沈九低头正准备抄块板砖给他点颜色看看,恰好一个高个子的少年走到这边,一见他撸袖子低头,忙上来拦住他:“小九,我们到别处去。”  沈九道:“不去。我就在这里。”  那少年趁机告状:“七哥,他欺负我。”  岳七道:“不是欺负,十五,小九跟你玩笑的。”  沈九说:“谁跟他玩笑?我要叫他滚。这里是我的地界,谁跟我抢我要谁死。”  有岳七拦在前面,十五胆子肥了,伸长脖子叫道:“每到一个新地方都霸着最好的位置,大家早就看不惯你了!你别以为你多了不起,人人都怕你!”  岳清源责备道:“十五。”挣扎中,沈九踢了岳七小腿一脚:“想揍倒是敢揍啊?自己没本事就会赖地方不好。杂种,谁是你七哥?你再叫声试试!”  “你才是杂种!我看你迟早被卖掉,卖去做龟公!”  岳七哭笑不得:“哪里学的乱七八糟的话!”边拉着沈九往路旁走边哄:“好啦,你最有本事。不挑地方也最有本事,咱们换条街。”  沈九踩他脚:“滚开!怕他吗?来来来单挑,群上也不怕!”  岳七当然知道他不怕,真让沈九跟他们打起来,他就会使阴的,挖眼撩阴专管下三路,毒得很,到时候吃亏吓哭的还是别人,憋着笑说:“踩够了没?够了就别踩了。七哥带你玩儿去。”  沈九恶狠狠地说:“玩个屁!他们全死光才好玩。”  岳七看着他,无奈地摇了摇头。  有七有九,自然有一到六。只是早一批入手的孩子里,六以上要么被转手卖掉,要么早已夭折。最熟识的只剩下他们两个。  沈九再小点的时候,是又瘦又小的一团。岳七抱着他的脑袋坐在地上,前面摊着一张“血书”,写着兄弟父母双亡,外地寻亲落难、孤苦伶仃、漂泊无依云云。按照要求,岳七应该嚎啕大哭,只是他无论如何也哭不出来,于是这个任务每次都落在了本该奄奄一息装病的沈九身上。他人小,脸蛋也不讨人厌,哭起来稀里哗啦的,路人见着可怜,纷纷慷慨解囊,说是一棵摇钱树,毫不为过。后来岳七年纪渐长,越来越不愿意做这档子事,才被差去放风巡逻。沈九也要跟去,却不被允许,他便继续做街头一霸,祸害四方。  两人正要绕出这条最繁华的长街,忽然传来一阵密集的马蹄声。  两旁货摊主们大惊失色,推车的推车,跑路的跑路,如临大敌。岳七不明所以,沈九刚拽着他躲到路旁,一匹高头大马蹬蹬地转过街来。  马嚼子居然是赤金打造,金灿灿、明晃晃、沉甸甸,上边倨傲地坐着个精神抖数的小少爷。容色艳烈,眉眼细长,黑瞳里两点精光,亮得刺人。紫衣下摆松松地散在鞍座两侧,箭袖收得很紧,白皙的掌中握着一柄漆黑的鞭子。  沈九被金色晃得迷了眼,情不自禁探出脑袋,岳七连忙把他往回拖了拖,两人避了开去。  走了没多远,忽然听见尖叫轰散声,一众小兄弟奔了过来,纷纷往岳七身上扑,吓得鼻涕眼泪都要蹭上去了,沈九大发雷霆,岳七忙道:“哭什么,怎么了?”  有人惨叫道:“十五不见了!”  岳七立刻顿住脚步:“他没跟过来?”  那孩子嚎啕道:“刚才街上太乱了,我没瞧清楚……”  岳七道:“别急,慢慢说。”  原来,刚才那骑马的少爷领着家丁转过街口,眼角扫到街角的十五他们,皱了皱鼻子:“哪儿来的?”  有家丁道:“秋少爷,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乞儿。”  小少爷道:“这些腌h东西还留着干什么?”  家丁们不需要主人更多的指示,悍然过来轰人。十五好不容易从沈九手里把地盘抢过来了,怎么甘心就这样被赶走,不忿叫:“你凭什么赶人……”  他还想说一句“这条街又不是你的”,那小少爷一挥手,黑影落下,他脸上就多了一道血肉模糊的鞭痕。  鞭痕距离眼球不到几毫,十五还来不及觉得疼,只是惊得呆了。  那小少爷粲然笑道:“不凭什么。就凭这条街是我家修的。”  十五不知道吓晕了还是疼晕了,咕咚一声倒在地上。  沈九不等听完就哈哈大笑起来,然而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岳七点人发现少了几个,回头道:“你先走,我马上过来。”  沈九幸灾乐祸:“别多管闲事,这姓秋的还真敢杀了他们不成。”  岳七摇头道:“你先回去。我是最大的,不能不管。”  沈九道:“死不了。最多打一顿。打不死长个记性。”  岳七道:“回去吧。”  沈九拉不住他,骂道:“你太多事了!”  骂完跟了上去。  秋剪罗觉得沈九非常好玩儿。  就像打狗。你打一条狗,它蔫头耷脑,缩到一旁呜呜咽咽,固然没什么威胁,可也没什么意思。但若是你踩这条狗,它咕噜咕噜低声咆哮,畏惧地望着你,又不敢反抗,这就有趣多了。  他扇沈九一耳光,沈九心里肯定操了秋家祖坟百十八遍,可还不是得乖乖挨踢,乖乖把脸伸过来让他打。  实在好玩儿。  秋剪罗想着,忍不住笑出了声。  沈九刚挨了一顿好揍,抱头缩在一旁,看他笑得前俯后仰。  秋剪罗刚把沈九买回来的时候关了几天,关得灰头土脸。看到自己也恶心了,才拎小猫一样拎给了几个五大三粗的家丁,让他们给“洗洗涮涮”。  于是,沈九真的被狠狠洗涮了一番,皮都快刮掉一层,才被提回了书房。烫掉身上的陈年老垢后,脸蛋和肩膀手臂因为搓得太用力,显得白里透红,湿漉漉的头发还冒着点热气。穿齐整了,规规矩矩侍立一旁,倒也瞧着蛮讨人怜的。  秋剪罗歪着脑袋,看了半晌,心里有点奇异的感觉,又有点喜欢,原先想踢出去的一脚也收住了。  他问道:“识字么?”  沈九小声说:“识几个。”  秋剪罗摊开雪白的纸张,敲敲桌子:“写来看看。”  沈九不情不愿地抓起一支小狼毫,握姿倒也有模有样。点点墨,想一想,先写了一个“七”,顿一顿,又写了一个“九”。  虽然笔画倒走,却不歪不斜,端正清秀。  秋剪罗道:“从哪儿学的?”  沈九道:“看人写的。”  这小子狗屁不通,只懂依样画葫芦,居然也能唬住人。秋剪罗大感意外。于是,越发和颜悦色,学着以前自家老夫子的口气,赞许道:“有点资质。今后若是肯好好学点东西,说不定也能走上正途。”  秋剪罗比沈九大四岁,十六岁的年纪,被父母寄予厚望,金砖砌的房子里养出来的,谁都不放在眼里,生平唯一的一个心肝宝贝儿就是妹妹海棠。海棠也是全秋家的心肝宝贝,秋剪罗在海棠面前,一直都是个好哥哥。以往他巴不得妹妹一辈子不嫁人,沈九来了之后,他又有了别的打算。  秋海棠很喜欢沈九。如果能把沈九教好了,做个便宜姑爷,似乎也不错。妹妹在身边,沈九也可以继续留着玩儿,只要他老实听话,便相安无事。  嫁给他不用远走,吃穿用度还是靠自家,跟没嫁没什么两样。除了可能配沈九略嫌癞蛤蟆沾了天鹅肉,几乎挑不出缺点。  秋剪罗算盘打得挺美,经常警告沈九:“你要是敢让海棠不开心,我就让你没小命。”  “没有海棠,我早打死你了。”  “人要知恩图报。我们家让你变得像个人样,就算你拿命来报,也是应该的。”  沈九越是长大,越是明白,对这个人不能有半分的忤逆。他说什么,必须应什么,哪怕听了心里再作呕,也不能表露出来,这样才不会换来毒打。  但他心底时时怀念第一次见到秋剪罗、也是唯一一次把秋剪罗气得发疯的那天。  岳七坚持要把十五他们带回去,迎面就快撞上秋剪罗的马蹄。刹那间沈九忘记了岳七叮嘱过他,他们的这种“仙术”最好不要被别人看到,将金子化成了利刃,刺进了马骨之中。  秋剪罗纵马在街头原地打转,马匹狂跳不止,沈九心里使劲儿咒他快摔下来、摔下来折断脖子,可偏偏他骑术居然十分了得,马前蹄悬空也稳稳坐在鞍上,咆哮道:“谁干的?!谁干的!”  当然是沈九干的。  可是如果后来秋剪罗找上门时,十五不主动说出来,根本不会有人知道是他动了手脚。  如果不是他们救了他,十五已经被踩死在秋家的乱蹄之下。他捡回一条小命,却反过来出卖了他们。十五应该被踩死,踩成一滩千人唾的烂肉泥。当初岳七就不该回去救他。他死了也是活该。  沈九就靠反复咀嚼这点甜蜜又于事无补的恶毒联想取得慰藉,度过一日又一日的煎熬。等着某个人依言来救他脱离苦海。  关于岳七为什么没有回来找他,沈九想过很多。  可能逃走的时候被发现,人牙子把他打断了腿。可能路上没干粮吃又不愿乞讨,被饿死了。可能资质太差,没有哪座仙山肯收留。还想过自己会怎样行走天涯寻找他的尸骨,找到了之后怎样用手给他刨个坑,也许还会勉为其难流一滴眼泪。如果他侥幸还活着,自己会怎样不顾一切救他出水深火热——即便沈九自己才出狼窝又进虎穴,本身也处于水深火热。  可他无论如何也没想过,这种再遇的情形。  他重复着手起剑落、手起剑落,鲜血横飞,画面凄厉。血珠溅入眼球,只眨一眨眼皮,再没有多的表情,动作可以说是从容而娴熟的。  无厌子把他带出秋家之后,教给他这个“徒弟”最多的,就是如何杀人放火,偷鸡摸狗,浑水摸鱼。比如这样,趁仙盟大会,打劫一帮幼稚可笑,偏还自以为是修仙精英的世家子弟,抢走他们的储物袋,处理掉他们的尸体。  岳七发现他时,一定被他这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惊呆了,连地上那几具弟子的尸身都视而不见,往前走了两步。  沈九打了个哆嗦,猛地抬头。  岳七看清了他的脸,刹那间,两个人面上都惨白一片。  沈九厉声道:“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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