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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她从巨大的冲击中反应过来,我们身后的首席律师已经上前一步,将律师函放在她面前的餐桌上。
王梅女士,律师的声音不带一丝情感,我们受林溪女士的委托,以诽谤罪、侵犯个人隐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未遂)等多项罪名,正式向您提起诉讼。
律师拿出一个平板电脑,当着她的面,点开了一个视频文件。
画面里,是她深夜在我家门口鬼鬼祟祟泼油漆的监控录像。
紧接着,是她在咖啡馆对我破口大骂、以及数次到我父母家楼下撒泼打滚的完整视频记录。
所有证据,我们已经同步提交给了警方和法院。
王梅浑身抖得如同风中落叶,她求助般地看向我未来的婆婆,江湛的母亲。
江母却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她,只是冷冷地开口:
我们江家,最讨厌的就是心术不正的人。你这种货色,连给我们家提鞋都不配。
这句话,成了压垮王梅的最后一根稻草。
她噗通一声,双膝跪地。
她手脚并用地爬过来,想去抓我的裙角,哭得涕泗横流。
溪溪!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给你磕头了!我再也不敢了!
我后退一步,避开了她伸过来的手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
江湛将我护在身后,对她只有一句话:
现在求饶,晚了。
由于证据确凿,加上她骚扰、威胁、诽谤等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又有前科在身,法院最终的判决下得很快。
王梅因多项罪名成立,被判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等共计五十万元,并在省级报纸上连续三天刊登道歉声明。
听说,她的父母为了给她凑齐这笔赔偿款,卖掉了老家唯一的房子。
而我,在收到赔偿款到账短信的那一天,毫不犹豫地,将那五十万元,以我和江湛的名义,全数捐给了山区儿童的助学基金。
我想要的,从来不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