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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的爱情长跑,我和男友林砚终于共同开了家冰激凌店。
我研发冰淇淋,林砚负责拍照宣传。
当我将调试十三次的海盐焦糖冰激凌推到他面前时。
林砚却将第一口喂进资助生嘴里。
我定定的看着着刺眼的一幕,轻声一叹。
“林砚,我们分手吧。”
林砚愣住了,仿佛听见了天方夜谭。
“就因为第一口没给你吃?”
我认真点头:“对。”
打我们在一起开始,不管任何东西,他都会先喂我尝第一口。
可如今,第一口的对象早已换了人。
林砚似乎觉得有些好笑。
“苏棠,你不会是吃醋了吧”
“小影她就是我的妹妹,你怎么连口冰淇淋都这么计较?”
我直视他的目光。
“我计较的不是这口冰淇淋,而是你的心。”
“林砚,你告白时说过,以后我做的甜点,不管什么口味,第一口喂我,剩下的你都会吃完。”
“可,自从顾影怜出现,我做的任何一样新品,你连尝都不尝,就都给了她。”
“不止是第一口,而是,每一口!”
我淡然陈述着一个在无数深夜里反复咀嚼的事实。
林砚开始辩解,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耐烦。
“我就是不爱吃甜的,你明明知道的。”
我目光灼灼的看着他,喉头微微哽咽。
“你是第一天不爱吃甜吗?”
林砚张了张嘴似乎想辩解什么,旁边顾影怜把勺子放回操作台,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棠棠姐你别生气,你做的很好吃,是我太馋了,林砚哥哥是可怜我。”
察觉到林砚心疼的目光,我不由得冷笑一声。
“是啊,他可怜你,心疼你。”
“所以我送他的相机,那些本应该用来纪录我甜品的胶卷,全用来纪录你了。”